更新时间:2021-04-22 22:18:23作者:网络
语文教学目标概述
在我国以往的语文教学理论著作中往往把“语文教学目标”和“语文教学目的”混为一谈。近年来,伴随着语文教学理论的发展,尤其是科学语文教学理论的构建,一些研究者意识到,这两个概念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一定区别:“目的”有“方向”“意图”之意,并带有一定的哲学意味。语文教学目的是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确定的对各级各类学校语文教育的总体规定和要求,具有高度的原则性、抽象性、概括性和广泛性,对语文教学发挥宏观上的指导作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的发展……”这段话明确阐明了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当今社会对教育的总体要求。据此,《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将中学语文教学目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语文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目标”则含有“标准”“指标”的意思,具有一种规范色彩。语文教学目标是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语文学科的学习特点而预期的语文学习结果,它是语文教学目的的具体化,在微观上对语文教学操作活动应该达到的水平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确定性、具体性和可行性。本节所研究的对象即微观层面上的语文教学目标。
语文教学目标概述
在我国以往的语文教学理论著作中往往把“语文教学目标”和“语文教学目的”混为一谈。近年来,伴随着语文教学理论的发展,尤其是科学语文教学理论的构建,一些研究者意识到,这两个概念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一定区别:“目的”有“方向”“意图”之意,并带有一定的哲学意味。语文教学目的是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确定的对各级各类学校语文教育的总体规定和要求,具有高度的原则性、抽象性、概括性和广泛性,对语文教学发挥宏观上的指导作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的发展……”这段话明确阐明了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当今社会对教育的总体要求。据此,《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将中学语文教学目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语文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目标”则含有“标准”“指标”的意思,具有一种规范色彩。语文教学目标是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语文学科的学习特点而预期的语文学习结果,它是语文教学目的的具体化,在微观上对语文教学操作活动应该达到的水平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确定性、具体性和可行性。本节所研究的对象即微观层面上的语文教学目标。
明确了语文教学目标的技能性本质,我们再进一步探讨语文教学目标的类型。根据现代学习心理学研究,作为学习结果的语文技能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从语文技能的操作执行形式来划分,可以分为:(1)语文智力技能,指运用一定的概念和规则进行语言理解的分析和综合活动和语言表达构思活动的能力;(2)语文动作技能,指运用一定的概念和规则调控朗读、说话时口腔肌肉的协调活动能力或调控书写、打字时手指和手腕肌肉的协调活动能力;(3)语文审美技能,指运用一定的概念和规则进行审美感知、理解、鉴赏和创造活动的能力。据此,我们可以把语文教学目标分为语文智力技能目标、语文动作技能目标和语文审美技能目标。
2、从语文技能运用时的自动化水平来划分,可以将语文技能分为语文基本技能和语文高级技能。前者的心理实质是一定的语文概念和一定听说读写规则的自动化运用;后者的心理实质则是有意识地运用一定的概念和规则调控记忆、思维和学习过程。据此,语文教学目标又可以分为语文基本技能的教学目标(如流利地朗读的技能、流畅地书写的技能、语感技能等)和语文高级技能的教学目标(如阅读方法的运用技能、交际规则的运用技能和构思策略的运用技能等)。
我国新的高中阶段语文课程标准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对语文教学目标(必修课)进行分类。以这三个维度目标为主线,同时又将语文教学目标分为“阅读与鉴赏”和“表达与交流”两个系列和文章阅读能力、文学鉴赏能力、浅易文言文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和口语交际能力五种目标类型。在这五种类型的教学目标中,又分别从基本技能和高级技能两个层次做具体规定,并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有机融合到这两个层次的目标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