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16:38:21作者:佚名
1. 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考生本人签名(无须盖章);
2. 身份证(正反面);
注: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到报名系统,如上传材料缺失、不符合要求、无法辨识,均视为报名无效。
第十一条 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及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招生网上予以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第五章 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第十二条 网上报名:2022年3月1日—3月31日
综合测试:2022年4月8日—4月10日
(视各专业(类)报考情况确定具体日期)
第六章 报考费标准:140元/人
第七章 综合素质测试程序
第十三条 综合素质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笔试入围考生须于当日下午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第十四条 综合素质测试环节考察范围及方式详见《温州商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说明》
第十五条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各专业(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面试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将取消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资格),入围考生名单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于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 40% +面试(满分为100分)* 60%。
第八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六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 综合测试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所填报专业(类)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类)一致,否则无效。
第十八条 学校按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并根据各专业(类)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成绩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25%+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5分,B等计11分,C等计9分,D等计7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以上各环节成绩(含笔试、面试环节)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小数点后3位,再进行相应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