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8-27 00:35:48作者:admin2
如果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就可以在重庆城区入学就读的。
2017重庆幼升小本市户籍入学条件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学生,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2017重庆幼升小本市户籍入学材料
凡户籍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入学政策
1.三对口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2.就近免试原则
重庆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