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20 22:48:03作者:admin2
学生在市内转学,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家长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校申请(因户口迁移转学的出示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的家庭户口簿,因居所搬迁的出示一年内新办的住房证和家庭户口簿,因其
它特殊原因转学的出示有关证明),原校同意转学时,发给学生家长“转学联系表”请其填写,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管片学校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学校接收转学生,按学生原就读年级安排插班。必要时学校可对转入生进行编级测验,如果转入生成绩较差,可以安排跟班试读;成绩过差的,可安排其降一个年级插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