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4 22:36:37作者:admin2
2015合肥随迁子女入学需要资料:
办理时间:
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间为:7月13日-17日,
因特殊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于7月29日—7月31日到服务区学校办理补报名手续。
所需证件: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
2、暂住证或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其中一方须持证居住满1年,居住证时间和暂住证时间可以累计);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示小学完成证书或经过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暂住区域,向服务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服务区学校审核合格后入学。如服务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成都市七区十二县小孩不能在成都市区上学。
成都市七区十二县小孩只能在户籍所在的学区就读,不能跨区到成都市区上学。只有户籍不在成都市所辖区域的进城务工人员才能根据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在成都市区上学。
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它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