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1 22:43:31作者:admin2
以下内容综合于《福田区2020学位申请招生政策》,给2021年需要准备的材料作出的预测,仅供2021学位申请家长参考:
NO.1
属于自购房的
▶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在网上预报名时,除提交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有效购房合同外,还须提交入伙通知书,入伙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2021年8月31日前未能入伙且未实际居住的将取消其学位。
NO.2
属于租房的
❶《房屋租赁凭证》要求
适用对象: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
时间要求:
须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❷居住信息登记要求
适用对象: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即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
时间要求:
须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
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材料要求:
▶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在社区网格中心办理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房屋产权人出具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见模板)
▶房产所有权人身份证、房产产权证明材料
在【深圳幼升小】回复“授权书”
即可获得福田区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NO.3
属于特殊住房的
▶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
▶集资房: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
▶自建房: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原住居民祖屋: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
▶商务公寓: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
▶单位宿舍:需同时提供
(1)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
(2)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清单);
(3)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