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01:24:38作者:admin2
复试成绩需要根据所选专业才能定成绩。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管理类联考考生可互相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不接收调剂。7.报考我校“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