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7-04 12:58:39作者:admi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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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一、施工用电安全注意事项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且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进行复审,超出有效期的证件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严禁无证操作。
2、电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绝缘工具(如绝缘手套、鞋等),并要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3、非电工人员严禁从事施工临时用电作业。
4、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TN-S接零、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5、在TN-S接零保护系统中,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不得将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支接。
6、任何用电设备必须设置末级用电保护(即开关箱),不得将设备电源线直接从分配电箱中引出。
7、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或漏电保护器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要接好接牢保护零线。
9、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3V及36V以下)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照明应使用24V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照明应使用12V安全电压。导线接头处用绝缘胶布包好。
10、电缆不得拖地,过路要进行套管理地处理。
11、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2、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点作业。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