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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06-11 14:38:02作者:admin2

不同种类的公文,有着不同的具体要求和写作方法,但是,不论哪一种类的公文,都必须做到以下同点:

一、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
二、要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工作规律。
三、公文的撰写和修改必须及时、迅速,反对拖拉、积压。
四、词章必须准确、严密、鲜明、生动。注意几点:(一)条理要清楚。公文内容要有主有次,有纲有目,层次分明,中心突出,一目了然。(二)文字要精炼,篇幅要简短。(三)遣词用句要准确。公文要讲究提法、分寸,措词用语要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做到文如其事,恰如其分。(四)论理要合符逻辑。公文的观点要明确,概念要准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词,产生岐义,耽误工作。(五)造句要合符文法,通俗易懂,并注意修辞。不要随便生造一些难解其意的缩略语,对涉及一些平时用简称的单位应使用全称。。(六)正确使用标点符号。(七)正确使用顺序号[ 一、(一)、1、(1)]。
五、要符合保密制度的要求。
附注:公文的种类
公文的种类简称文种。一九八一年二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将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归纳为九类十五种,即命令、令、指令、决定、决议、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求、批复、函。这些文种近视眼行文关系、文件去向,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上行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求、报告。
平行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如通知、函。
下行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如命令、令、指令、决定、决议、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