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8-29 21:26:13作者:admin2
各县(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中央财政决定用两年时间帮助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实验室基本设备的装备,按市级60万元、县级36万元装备标准安排补助。在2007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与临川、宜黄、南城、南丰、黎川、金溪、资溪、东乡、乐安等九县(区)政府签订了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疾控中心实验室疾病检测检验能力达到建设标准。
为顺利完成项目工作,请各县(区)卫生局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努力完善疾控中心实验室疾病检测检验能力。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于3月中旬前完成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档案建立工作,并根据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基本目录的要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完成实验室设备添置计划的制定工作,省卫生厅及市卫生局将适时进行抽查。实验室装备计划请于3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卫生局疾控卫监科,电子邮箱:wsj_zgg@163.com。附件请在市卫生局网站疾控卫监科相关文件中下载,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