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21 10:39:12作者:admin2
国家教育部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提出:“要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重视被评价者的主体性与评价对个体发展的建构作用。它关注的是人和人的发展,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发展的功能。《标准》中还指出:“应建立评价目标多元学校发展性项目自评报告、评价方法多样的评价体系”。对学生音乐学习的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更要关注他们情感态度的形成和发展;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和发展。通过自评、互评、家长评、老师评等多样评价体系,使学生真正感受到自己的进步。
发展性评价从单一的标准化测验形式转到多种评价形式的结合使用,从对测验的关注转到对学习的关注,不但要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提高,更要发现学生的潜能,发挥学生的特长,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在音乐教学评价中,要注意面向全体学生,给予每个学生平等的表现机会,使每个学生都有权利学习和享有人类优秀文化艺术遗产,鼓励他们进行个性化音乐活动,帮助他们认识自己的独特性和价值,促进学生主动表现、享受音乐,丰富学生情感体验,有利于学生良好审美品格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