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8 13:12:13作者:admin2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997年初定文明教师,2008年9月修订)。①爱岗敬业②热爱学生③严谨治学④团结协作⑤尊重家长⑥廉洁从教⑦依法执教⑧为人师表2、地方教育部门规定的优秀教师标准。(1)政治素质: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教育工作,以提高学生素质为己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宽以待人,严以律己,团结协作。(2)教学能力:按规定参加统一培训,并持证上岗。注重仪表,举止文明。认真备课、授课生动。严格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认真批改作业。师生关系融洽、课堂秩序良好。教学工作有特色和创新,得到学校和学生的一致好评。学生眼中的优秀教师标准(1)与学生能够有共同语言,能够与学生互动、交流,课上课下都能融入学生中,走进学生心中。(2)了解学生的内心,相信学生,不放弃,不抛弃。(3)善于管理,严格要求学生,负责任,对工作尽职尽责。(4)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和蔼亲切,不随意打骂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学生犯错,能细心地以语言开导。(5)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6)对指出老师的不足,虚心接受并改正。(7)不穿奇装异服,不刻意化妆打扮。
文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学校“文明单位”创建水 平,增强师生文明责任意识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根据创建文明单位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班子会研究,决定开展“文明教研组、文明教 师”评选活动,方案如下:一、评选标准文明教师评选标准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强;积 极支持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扎实,教学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学校创 建各项活动,成绩突出。2.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学校的建设建言献策。/3.勇于创新、善于钻研、积极进取、严谨执教,热情服务,具有良好 的师表形象,良好的职业素养。4.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国家、学校、同事的关系,团结友爱,助人为乐, 弘扬正气,敢于批评不良行为,维护学校和社会安定。5.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作风正派,无以权谋私、以职谋利行为,自 觉抵制社会不良行为。6.家庭氛围健康和谐,言谈举止文明,邻里和睦相处,社会、家长、 学生评价好。二、评选办法1.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评选标准负责对各阶段及全体教 职工以平时和年终两种形式进行考核。平时考核是指科室和个人平时工作 的过程考核,包括教学、培训、创建、考勤等各项工作;年终考核结合年 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进行,年终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评为文明教师,所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