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05 20:15:03作者:admin2
您好,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核算内容繁杂,具体包括:①未专门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暂付给员工使用的临时借款,如差旅费等。
②应收的各种赔款,比如由于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公司的损失,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③应收的各种罚款,比如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必须承担的罚款。
④企业存出的保证金、押金,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等款项。
⑤帮职工垫付的各种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疗费、房租费等。
其他应收款核算小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置“备用金”科目的小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一)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二)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四)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按制度应该记入其他应收款-往来,如果公司小,使用不多,记其他应付款-往来,也没什么不可以,自己清楚就行了,月末编报表把借方余额的数额填入其他应收款栏内,便于监督,及时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