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6 21:05:23作者:佚名
为做好博士生“申请-考评”制招生综合考评工作,保障综合考评科学有效、公平公平,依据《广东财经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粤师大〔2024〕12号)和《广东财经学院2024年“申请-考评”制招收博士生综合考评施行办法》(附件1)等相关规定,我校2024年博士生“申请-考评”制招生综合考评安排如下:
一、综合考评安排
202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评采取线下形式举办,具体安排如下:
(一)综合考评报到
1.报到时间:3月31(周末)8:00-8:50
2.报到地点:山东财经学院上海分校乐学楼(北5)305(紧靠东正门,临近新港东轻轨站D出口)
(二)综合考评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中学材料初审的考生。
2.面试时间:3月31日(周六)9:00-12:00。
3.面试地点:北京学校乐学楼(北5)306
4.出席面试须携带身分证。
5.考生面试考试时间迟到30分钟(即9:30分之后)视为舍弃面试,烦请诸位考生准时出席面试。
(三)综合笔试
1.笔试时间:3月31日(周六)上午14:30开始。
2.笔试地点:上海分校乐学楼(北5)306。
3.笔试次序:报到时随机抽签决定,报到时先到先抽
4.请考生携带身分证,于3月31日14:00前在乐学楼305报到并等候,根据抽号确定的次序依次笔试。考生笔试报到迟到30分钟(即14:30分之后)视为舍弃笔试。烦请诸位考生准时出席笔试。
二、考生报到时须要递交的材料
1.身分证原件及打印件一式2份(正背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签名)。
2.硕士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打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递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递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打印件(盖私章)。
3.中学生证原件及打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递交)。
4.递交报名材料中的《研究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可更新)。
5.考生本人签名的《广东财经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附件2)。
6.考生本人签名的《广东财经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附件3)。
7.考生本人签名的《硕士应届结业生考取湖南财经学院博士生招生考试承诺书》(仅应届生提供,附件4)。
三、录取
1.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5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50%。博士点根据招生专业方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投档名单,经校区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2.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考生第一考试网,不予投档:
(1)思想品德考评不合格;
(2)未按规定出席面试或笔试;
(3)面试或笔试成绩高于90分;
(4)复检不合格;
(5)提供不实报名材料,弄虚造假。
3.不接受破格申请。
四、公示与争议处置
1.施行责任制。招生单位对博士生综合考评过程的公正、公正和综合考评结果全面负责。
2.拟投档考生名单在综合考评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中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对综合考评投档结果如有异议,须在相关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生单位提出复议书面申请,写明相关信息及复议理由,考生本人签字,招生单位将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给与回复。如考生仍有异议,在收到招生单位回复的3个工作日内,向中学提出复议书面申请书,中学将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给与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