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15 09:09:43作者:佚名
亲爱的新朋友:
恭喜您被我院投档!全院师生欢迎您!
为了让您顺利来校报到代办入学手续,请详尽阅读下述须知:
一、报到时间
大学本部:2017年9月9日
大学羊城学校:2017年9月10日
花都工学示范园区:2017年9月10日
新生须按规定日期持投档通知书和档案来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延后报到,请提早与大学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传真电话:),以保留学籍,逾期未报到者将按规定注销入学资格。
二、报到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新生入学资格核查。请于报到当日提供中学结业证书(小学考生)和中职结业证书(中职考生)进行验证。
(二)干部、团员自带组织关系及有关护照,入校后由党、团组织统一代办转接手续。
(三)新生入学所需相片今日网校,报到后由大学统一组织采集。
(四)新生可在入学后统一代办上海市中国建行储蓄卡(如已有中国建行储蓄卡可以不再申领),请于报到当日将个人身分证打印件交报到点。
(五)根据国家有关户口管理规定,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代办户籍迁移。北京生源的新生一律不代办户籍迁移手续(包括清远、增城)。选择申领户籍迁移的新生,请按以下要求申领:
1.持投档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申领《户口迁移证》,葬于地址为:北京市白云区庆隆中路100号。
2.《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分证的姓名、性别、居民身分证号码、出生日期必须是一致的,不得使用同音字、别名或笔名取代,如投档通知书和迁移证上姓名不一致时须于迁入前更正。
3.《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必须加盖公安部门清晰的户籍专用章。
4.《户口迁移证》要求用笔记本复印,字迹清晰。如有改动,必须在改动处加盖大队“户籍专用章”,个人改动的《户口迁移证》无效。
5.入学报到后,须在10天内将《户口迁移证》原件及打印件、《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打印件(正背面)交后勤保卫处,由后勤保卫处向公安部门统一申报入户初审。
6.中学生在校期间,户籍一律不予迁移,若中途辍学、转学,其户籍将迁回祖籍。
7.中学生结业时,假若用人单位没有入户指标,户籍将迁回生源地。后勤保卫处户口咨询电话:—36004175
(六)助学按揭申请
1.国家助学按揭(申请对象主要为未开通生源地按揭城镇的新生)
(1)中学生身分证、录取通知书打印件或中学生证打印件(一式两份);
(2)辽宁省中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双面复印、按要求签名签章,涂改无效);
(3)高等中学中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含两级相关部门签章);
注:《广东省中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高等中学中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在大学中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网址::81/xsc/index.html
2.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