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1 16:08:45作者:佚名
邯郸大学通知
教函[2004]13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邯郸师范学院为基础重建邯郸学院的函》(冀政函[2003]91号)已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经研究,同意邯郸师范学院学院升格为邯郸学院,取消邯郸师范学院的设立。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邯郸学院是普通本科层次大学,学校应逐步过渡到实施本科教育。
2、学校由所在省领导管理,实行省市(邯郸市)共建的管理体制,以邯郸市为管理主体。 学校发展所需资金由本省统筹解决。
3、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人数暂定为7000人。
4、为支持学校发展,邯郸市政府承诺3年内投资4500万元用于学校基本建设。 请切实贯彻落实。
五、学校增设本科专业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今年第一批新增本科专业不超过4个。
六、我部门将适时审查学校运行情况并提出检查意见。
希望贵省加强对学校的领导,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率,尽快把学校建设成为合格的本科学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河北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0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