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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教育局的机构职能

更新时间:2022-03-09 20:54:39作者:admin2

职教科1、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  2、拟定中等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3、按权限做好职业学校与民办教育学校的开办、撤并、受更的审核和报 批工作;  4、指导中等职校和民办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职工教育、农民教育、社区教育;  5、拟定中等职业教育与民办教育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  □主 任:龙玉屏  □成员:苏子忠 叶健虹 邓红星电教室1、做好全市中小学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负责全市中小学“省(市)‘校校通’工程”、“农远工程”等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3、组织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试点及教育技术课题实验工作及相应的管理工作,“积极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促进电化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4、负责组织对学校电化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验教学以及实验室、图书室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检查评估;负责全市中小学(园)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基本情况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网络中心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有关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等工作的相关人员、信息技术教师及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  7、组织开展中小学电教论文、实验教学论文、CAI课件、电脑作品等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等方面的相关评比工作。  □主任:范星  成员: 杨光凤 张志勇 董春辉名师管理中心1、负责制定“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  2、开展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建设。  3、开展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提供具有价值的旨在提高教学及管理的研究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等。  4、负责对名师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建立名师档案。  5、负责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名师工作室”工作经验,提高理论水平,传播新的、先进的教育理念。  □主任:余宝忠(兼任)教研室1、贯彻执行上级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检查督促贯彻教育方针和教学管理等情况。  2、根据当地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使用的意见,研究并报告本地本地区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状况和需要采取的措施,为教 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3、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积极参与课程教材改革实验,按有关规定组织写乡土教材和补充教材。  4、根据讲求实效、少而精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5、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和指导教改实验,积极推动教学改革。  6、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在授权范围内制订考核标准和组织命题,研究和改进检查评估的手段和方法,探索考试制度和方法的改革。  7、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主 任:阮建虹  □副主任:金国祥 张秋芸计财科(基建办)1、编制教育财务的预决算方案,管好用好教育事业经费,按编制核定人员经费。  2、拟订学校基建计划,管理新建、修建、拆建项目,提出基建和维修经费的分配方案。  3、维护国家财经纪律,遵守财务制度,负责财务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各级各类学校搞好财务工作,帮助财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指导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财产管理,帮助建立和健全财产管理制度。  5、负责局机关公用经费的合理使用,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记载、建帐。  6、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财务报表,基建、物资报表,教育统计年报,并及时提出分析报告。  7、负责财务、基建、统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并及时移交给办公室保管;负责现金、支票、债券、有关凭证的使用和保管;负责局有关财务印鉴、图章的使用和保管。  8、会同组人科调查和督促落实教师工资、医药费报销,及时办理公办教职工的工资和工资关系的变动手续;处理公办教师死亡的有关经费问题;提出对教师实行鼓励性经济措施的实施方案。  9、指导、帮助办学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好市人民教育基金,配合有关部门收好、管好、用好校办企业上交学校、局的利润。  □科长:王淑芳  □副科长(基建办主任):杨德华  □成员:杨永清 徐光琴 张瑞才 张亚星 和亚宇 袁娥招生办公室1、负责普通高考、中考、小学毕业水平测试的信息采集、报名、组建档案的工作。  2、组织考生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并协助高考、中考、成人高校招生的录取工作;  3、负责自学考试的报名、组织档案、教材征订发放、准考证发放 及办理毕业手续等工作。  □主任:闫坚  □成员: 何利 董丽娟 吴学明 曾万友人事科l、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学校)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等工作。  2、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  3、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人力资源配置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市学校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4、负责教师招考、考核录用等相关具体工作。  5、负责局直属学校(单位)教师的调配。  6、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7、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8、承办教育系统各项奖励的评审工作。  9、负责教育外事工作。  □科长:段德光  □成员:康冠能 赵艳梅 王彦梅普教科1、全面贯彻国家义务教育法,认真执行普通中小学教育的方针政策,负责实施九年义务制教育规划;  2、制定基础教育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实施高中会考工作;  4、负责中小学生的学业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  5、指导中小学的德育工作和开展法制教育工作;  6、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指导督查工作。  7、负责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8、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毕业学生毕业证的验证发放工作。  9、指导和帮助开展体育、卫生、科技、艺术活动。  □科长:杨光  □成员:张军 赵葵兵纪委办公室1、负责教育系统行政监察、纪律检查工作。  2、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3、负责干部、教师、职工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行风建设工作。  5、负责校务公开工作。  6、负责干部教师的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工作。  □纪委书记 李建华  □纪检专干 刘春森党委办公室1、负责调查了解党内的思想组织作风状况,提出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管好党的建设当好参谋。  2、了解并掌握各党支部班子建设的情况,抓好支部班子调整和后备干部的选拔与培养工作,从实际出发抓好支部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3、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提出调整和改进党组织设置的意见,加强党员管理、督促、检查、指导支部和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4、认真负责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手续,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努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5、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办班培训、树立典型、大力宣传来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使党员队伍能够发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带头作用。  6、负责制订、实施党委的宣传工作计划,做好本系统的对内、对外的宣传。  7、负责规划、开展本系统教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好相关的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效果,有推进。  8、组织基层干部和教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中心组学习和党员思想教育活动。  9、负责局中心组理论学习。  10、加强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任:杨德义  □成员:刘春森 李爱群 赵艳娜 杨时赵市局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  3、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扫盲等工作;负责对所属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  4、统筹管理本级预算内教育经费和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参与制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5、负责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管理;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做好学校稳定工作。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负责学校的机构编制和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  7、管理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证书考试工作。  8、编制地方各类教育事业的年度招生计划,主管全市中小学的招生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政府教育督导室职能1、督查、 督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村委会贯彻落实教育政策法规情况。  2、督查、督导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情况。  3、督查、督导教育目标完成情况。  4、负责中小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主 任:余宝忠  □副主任:童恩杰  □成 员:杜雪华行政办公室职能1、 处理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局各科室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制度的督促落实。  2、 负责收发分流各类文件,负责局公章的使用和保管。  3、 负责办理局级工作会议有关事项和重要接待安排。  4、 负责文秘、文书档案、保密等工作。  5、 负责教育宣传、教育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传递工作。  6、 负责车辆管理、调度、保险及机关固定资产管理。  7、 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走访工作。  8、 承担起草教育局重要文件和局领导重要讲话,审核局发文件, 办理来往文电。  9、 协调处理信访工作。  10、负责机关会议及接待费审核,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与管理。  11、协助局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2、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组织实施工作。  13、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副主任:杨利光 副主任:杨忠慧  □成员:武绍先 王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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