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4-22 12:20:12作者:网络
战略联盟合作合同
甲方:北京中科广视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今于 年 月 日与北京中科广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其发展项目,实现互惠互利,经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合约:
第一条 合作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合作方式为“战略联盟”会员制,不需要支付任何会员费 用;
第三条 甲方为开展业务名下设立10家联盟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战 略合作,如有增加或减少合作对象,乙方不得干涉;
第四条 本协议的签署采取“双方自愿”原则,不得强制任何一方;
第五条 友好合作,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名誉及形象;
第六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七条 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盖章可委托公司负责人或其他公司代理,合同签订时需要出示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 除甲、乙双方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外,甲乙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 如乙方要求继续成为合作伙伴应提前半个月签订续约,如未及时续约,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第十条 甲方经调查后获知乙方有作假行为(如: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业务等不属实),甲方有权第一时间提出解除合约;
第十一条 如有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合约应需提前半个月以任何一种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本合约涉及到“提成”及利益分配问题,任何一方违约则需支付 1 万元的违约金。如有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则交由北京市地级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三条 乙方只负责客户的介绍,最终甲方与客户有业务往来才算乙方完成一笔单。乙方并抽取其中甲方除去50%的成本的50%的提成.即为一笔单的1/4的提成。如甲方再次与统一被乙方介绍的客户合作,则相应的提成也应付给乙方。
第十四条 甲方在与乙方介绍客户合作后一星期内将相应的提成付费乙方。如有特殊情况,应电话通知乙方,获得允许。如未按期给付且未通知乙方的行为属违约,应承担本合约第十二条的责任;
第十五条 合作后的拍摄成果使用版权由甲方与客户双方达成协议所有。乙方如有要求版权双方共同所有。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版权费用,在甲方给付提成费时支付;
第十六条 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不得在合作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如在合作期间内,甲乙任何一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切相关事项不连带对方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交由公证处存档。公证处可为双方指定的某一机构或信誉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同等有效。
补充条款:
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