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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施行条例

更新时间:2024-02-23 10:11:38作者:佚名

每个考生的笔试时间原则上不多于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适当延长)。

五、复试流程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

1.考取上海学院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且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请登陆上海学院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查看复试通知,并实名加群。大学不再以其他任何方式通知考试初试合格考生。

2.材料递交:请考生根据《重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投档工作方案》(网址:)要求打算复试材料并发送到大学邮箱:。电邮主题及附件命名均为:“考生编号+考取专业名称(全称)+考生姓名”,复试材料扫描件需根据通知次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

材料接收截至时间:2023年4月2日(周五)17:00,逾期未按要求递交材料视为舍弃复试资格。

大学将严格依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分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查证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到将来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大学将及时在大学网站()上公布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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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费用

大学对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照分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根据150元/每生的标准缴纳复试费、开具收费凭据,同等学力加试等不再另收费。

(三)复试考评

1.复试内容

(1)思想品德考评,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心态、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

(2)综合能力考评,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养,以及英语听力及口语等英语能力的测试。

(3)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为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加试课目专业知识,以面试的方法进行考评,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投档,加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

2.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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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试全程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2)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等;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发布、扩散(包含告知其他个人)任何有关复试内容和信息;若有上述行为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3)考生应保证在整个复试过程中的严肃诚信,对所有材料、语言抒发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或由别人制做材料、侵占别人成果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到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成绩估算及拟投档

(一)成绩估算:

1.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结果、加试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记入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70%

3.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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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且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拟投档工作

1.拟投档原则:硕士研究生招生投档在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坚持对考生全面考评,实现保证质量、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投档、宁缺毋滥。

2.拟投档次序:非专项计划考生在各自考取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差额拟投档。专项计划考生,由全校统筹拟投档。

3.综合成绩排序规则

综合成绩按学科进行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4.拟投档名单公示:由广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5.以下任一情况者今日网校,不予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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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试面试成绩高于60分;

(2)复试笔试成绩高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加试课目任一门高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评结果为“不通过”;

(5)其他不符合国家和中学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七、信息公开与公示

1.成绩公示。依照教育部和中学的要求,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大学网站公示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复试监督与申述。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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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述电话:(大学教学事务办公室)

(2)纪委电话:(大学纪委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1.复检:根据中学通知执行,请拟投档考生在符合中考复检资质(二甲以上)的诊所进行复检(复检项目同中考复检项目),并在2023年6月15近日将复检报告上传至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其他未尽事宜,依照《重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投档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3.本条例由大学教学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