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7 11:08:11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第一考试网,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计量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最好的。
第四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56。
第七条 教育层次和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计量大学。
第九条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院街258号。
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和浙江省“本科院校联合高职院校专升本培养”招收合作高职院校学生。
第十条 学校简介:
中国计量大学是省、市共建重点大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 学校始建于1978年,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 现已形成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检验检疫为特色,兼办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 拥有浙江省一流学科10个,工程、化学、材料科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拥有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7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专业包括质量管理工程。 标准化工程专业全国排名第一,测控技术与仪器仪表、知识产权专业排名全国前10%。
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被列为浙江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2015-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名第一名62人。 在浙江省普通本科大学分类评估中,2017年、2018年位列多学科教学研究型大学第一名,2019年位列硕士学位培养高校第一名。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专职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具体负责全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为:-86836044。
第四章 入场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受限制。 学校的公共外语是英语。
第十六条 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对于《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拒绝录取学生”或“学校可以拒绝相关专业录取学生”的规定,原则上按“拒绝”处理。
第十八条 具体录取办法
(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转学比例。 浙江省原则上按照计划招生人数100%的比例调整成绩,其他省份调整成绩的比例不高于计划招生人数的110%。 招生不足的,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增配名额。
(二)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制定的录取加分、减分政策规定。
(三)学校2020年部分专业招生实行大类招生,纳入大类的专业通过省招生部门和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备案的相关规定。 对于高级考生,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尊重考生对专业的选择,专业之间不存在等级差异。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实行新的高考录取政策。 考生填写的专业(类型)选择必须符合专业(类型)的学科要求。 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成绩、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原则上,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偏好录取。
(五)艺术(美术)专业专业成绩,学校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艺术)统(联)考成绩,不组织学校单独考试。 专业、文化成绩双双上线的考生按照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 综合成绩按照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综合成绩计算规则计算。 如无具体规定,综合分=文化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计算)×50%+专业分(按高考总分100分编制计算)× 7.5×50%。
(六)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专业招生时按原高考成绩提交。 当加分考生原高考成绩与其他考生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对于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专业录取过程中,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参考排名分,并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科成绩等择优录取。
(七)单科要求:学校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思想政治品德评价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翻译)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报考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不低于100分; 申请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上述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算,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高考试卷难度、整体水平和生源情况进行微调。
(八)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1、良心学院(荣誉学院)评选:高考总成绩高于第一分线30分以上的浙江省考生。 被我校录取后,可在注册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良信学院。 他们可以在学校期间这样做。 自愿免试进入本科、硕士创新项目。
2.学费减免
浙江省考生:高考总成绩高于浙江省第一部分分数线40分以上者,免收学费一年; 高考总成绩高于浙江省第一部分分数线50分以上的,免收两年学费; 浙江省第一部分分数线以上70分以上者,免收学费四年。
浙江省外考生:本省(市、自治区)高考排名前500名的考生,免收学费四年(分段排名、分类招生的省份按第一类排名)普通本科生)。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含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全省最低录取分数线,申请我校作为其学生第一志愿(包括平行志愿),保证被我校录取。 录取为第一专业选择(考生入学前须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并出具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原件)。
(1)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含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化学竞赛、高中时参加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和全国中学生生物联赛)。 一、二、三等奖;
(二)高中阶段取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
(三)参加清华大学艺术专业测试活动和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并获得艺术成绩80分以上; 或参加上海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复试准考证; 或参加浙江大学艺术类专业项目考核后,对有艺术天赋的学生予以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招收、录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以及免试台湾地区考生,按照人民普通高等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安排执行。中华民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省办事处。
第二十条 学校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照《2020年中国计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试点招收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逾期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录取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试。 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反规定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 学费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组成。 学分学费每学年按照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并按所获得的学分结算。 学分在毕业前汇总结算。 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别录取的学生,按专业类别中学费较低的专业收取学费。 转专业后,按照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以下专业与转专业存在学费差异:金融学术专业(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4800元/学年,转学后金融工程48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5520元元/学年; 生物科学专业(生物工程、动植物检疫)5000元/学年。 分流后生物工程5500元/学年,动植物检疫5000元/学年; 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5500元/学年,分流后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6325元/学年,机械电子工程5500元/学年; 工商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营销)4800元/学年,分流后工商管理4800元/学年,财务管理5520元/学年,营销4800元/学年。 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调整相关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生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 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发展资助等多种渠道给予支持。 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和帮助。
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