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0 11:57:20作者:admin2
2004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经确定: 1、本科(含民办本科) (1)建筑(第81考试科目组)525分; (2)机械、机电、电子电工、计算机(第82、83、84、85考试科目组)510分; (3)化工(第86考试科目组)460分; (4)农业(第87考试科目组)540分; (5)财会、市场营销(第88、89考试科目组)480分; (6)文秘(第90考试科目组)520分; (7)旅游(第91考试科目组)410分,专业面试本科资格线75分; (8)艺术专业类(第92考试科目组)文化分215分,专业分200分; (9)烹饪专业类(第93考试科目组):文化课加专业加试分:574分,专业课本科资格线280分。 2、专科(含民办专科) 各专业类文化课加专业课综合成绩:240分。
福建工程学院 会计学 534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512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金融学 516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513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51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经济统计学 511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投资学 511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会计学 522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财务管理 518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审计学 512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514闽南理工学院 经济学 513 闽南理工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513闽南理工学院 财务管理 517福建江夏学院 投资学 558福建江夏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559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541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金融学 546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545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行政管理 552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538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市场营销 535闽南理工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535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商务 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