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14:53:07作者:佚名
1.3.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的考生(含集体赛项);
1.4.高中阶段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为合格的考生;往届高中生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为c(含)及以上的考生。
1.5.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行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的考生;
1.6.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科技发明等区级及以上获奖证明的考生;
1.7.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1.8.退役士兵。
2.报考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符合免试条件,可免文化素质考核,但均须参加职业技能考核。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专业要求:
2.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有志于从事空中乘务及相关服务行业,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2.女生身高162-175 cm,男生身高172-185cm;
2.3.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无纹身;体形匀称,步态自如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高招自主招生章程,动作协调;
2.4.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无色弱,无传染性疾病。
3.报考工艺美术品设计(花丝镶嵌、玉雕)的考生,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专科合格标准。
4.各专业不设男女录取比例。
5.按照教委规定,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得再参加今年六月份的单考和统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
第八条 录取
录取程序:文化素质成绩核定、职业技能成绩核定、核定考生总成绩、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
第九条 报到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新生报到注册日期前向学校请假,未经学校同意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
按照北京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收费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第五章 复审
第十二条 复审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2.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