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2 10:00:39作者:佚名
五、建立全面、综合、多元评价的录取模式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要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计划,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全面综合考察学生,并根据不同生源、不同招生类型以及不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分类设置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对于在全国或省级中职技能竞赛、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中得奖的考生,高职院校可制定相应的优录办法,给予一定的附加分奖励,附加分奖励最高不得超过20分。对于篮球、排球、足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类的体育特长生以及艺术特长生,高职院校应在招生章程中规定面试时对应的专项测试办法、评分标准及附加分分值。2013年起,不再对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单独设置招生专业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计划,经招生院校测试后,可对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给予一定的附加分奖励。附加分奖励最高不超过20分。
符合附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应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面试、附加分以及附加分的分值。并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高考时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本、专科层次的录取。
六、工作进程及安排
2013年3月初,各招生院校上报自主招生章程,厅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院校自主招生章程;
2013年3月中旬,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2013年3月中旬,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2013年3月中旬,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高职院校;
2013年4月上旬,招生院校发放准考证;
2013年4月20日,招生院校组织综合文化考试,5月10日前招生院校组织学生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
2013年5月中下旬,招生院校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省201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协助当地高职院校做好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等工作。自主招生院校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