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17:15:40作者:佚名
已参加2021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地方课程(合卷)考试的九年级学生不得再参加地理、生物、地方课程(合卷)考试,成绩以2021年考试成绩为准。
3.现八年级学生(2023届毕业生)按照咸市教基〔2021〕4号文件要求执行新中考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合卷),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以原始分计入2023年中考总成绩。
4.2022年秋季学期,2023届毕业生按照咸市教基〔2021〕4号文件要求执行新中考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具体考试文件另发)。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
(二)考试方式
文化课实行闭卷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体育由体卫艺科制定考试内容及标准,由市、县(市、区)招考机构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制定考试内容及标准,由市、县(市、区)招考机构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
1. 文化课考试时间
2. 体育考试时间:4月底前完成。
3.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时间:5月底前完成。
三、招生计划
(一)计划下达
进一步稳定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保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民办高中招生计划与年审结果挂钩。
(二)特长生计划
进一步推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普通高中特长生纳入各校的招生总计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总计划的3%,其中,体育、艺术特色高中可适当增加比例,三大球等集体项目支持特色学校成建制招生(一支完整球队),不支持学校零散招生,但全市总量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5%。
特长生由招生学校组织测试,市、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监督。测试合格名单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各地各校于2022年6月28日前完成特长生测试成绩及入围名单报送。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制定另行下发。
(三)分配生计划
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化发展,省级示范高中须将一定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鄂南高中将在温泉城区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作为温泉城区分配生招生计划(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生必须在温泉城区同一所初中内读满三年)。其他市级示范高中分配生计划应按省、市要求,将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区域内初中学校。
四、招生录取
(一)优录加分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招生录取取消所有奖励性加分,只保留身份性质类加分。各类优录加分只取其中的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严禁自行增加或调整加分、优录项目和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