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3 09:28:36作者:佚名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本校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本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协同育人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对应本科高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具体合作本科院校及专业如下:
1.本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与肇庆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2.本校汽车检测专业与维修技术与肇庆学院车辆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3.本校现代文秘专业与肇庆学院秘书学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4.本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与肇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5.本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与肇庆学院会计学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6.本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与韩山师范学院环境设计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7.本校商务英语专业与韩山师范学院商务英语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