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9 22:47:43作者:佚名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 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和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专业:
园艺、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林学等授予农学学位的专业免收学费;
非农纯理工本科专业4600元/年·人;
文理兼收本科专业4200元/年·人。
艺术类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10000元/年·人。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
国内36000元/年·人,最后一年在英国、澳大利亚的学费、住宿费分别按英国、澳大利亚学校当年标准交纳。
住宿费:650-1200元/年·人,具体标准以当年实际入学分配宿舍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助学贷款等配套制度,鼓励和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1、农科专业学生奖学金:特等奖4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其它按照800元标准发放。
2、非农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4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3、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北京农学院录取分线数,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
4、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贫困成绩优秀的非农专业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5、北京市国家助学金:非农专业特困生可获得北京市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300-4500元。
6、临时性困难补贴:原则上一年一次不超过2000元。
7、助学贷款:学校积极为每位特困学生办理生源地或北京银行助学贷款手续。
8、勤工助学:学校鼓励勤工助学,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