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4 08:17:01作者:佚名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条 普通类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等部门最新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专业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核定为准。
第七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免”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学校审批等方式申请各类资助项目。
第八章 中外合作办学
第二十二条 经教育部批准,安徽大学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合作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简称“安大石溪学院”)。学院开设应用物理学、应用统计学、数字媒体技术等三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前三年将在安徽大学学习,第四年,符合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就读条件后,学生将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学习。
第二十三条 报考安大石溪学院的,须选考物理。
第二十四条 安大石溪学院招生的应用物理学、应用统计学、数字媒体技术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因部分课程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外籍教师全英文授课,高考英语单科分数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高考为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 安大石溪学院的学费:在安徽大学学习期间每生每学年人民币5万元;学生赴美国学习期间,学费按照美方标准收取。
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安徽大学和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的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的,由安徽大学授予安徽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安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由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时,只符合安徽大学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的,由安徽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只符合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由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七条 安徽大学2021年实行大类和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按大类招生的学生,一学年以后在招生录取的类别内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包括: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专业),物理学类(含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类(含化学、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计算机类(含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专业),自动化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专业),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专业),生物工程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测绘工程专业),地理科学类(含生态学、地理信息科学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历史学类(含考古学、历史学专业),哲学类(含哲学、应用心理学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编辑出版学专业),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专业),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档案学、图书馆学专业),社会学类(含社会工作、社会学专业);其它按照专业或专业方向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