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10:00:10作者:佚名
2016年我市继续进行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14所普通高校安排招生计划1879个。考试报名安排在2016年1月7日至12日,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相关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高职升本科报名条件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院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7日至1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天津市高职学校,可登陆招考资讯网站(),按照网页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考生可以填报三个录取批次的学校志愿,第一批次包括: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和天津体育学院五所学校;第二批次包括: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天津城建大学五所联合培养“软件工程”专业的学校;第三批次包括: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和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五所独立学院。每个批次可分别填报A、B两所学校志愿。每个批次的A、B两所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录取时机会均等,如考生同时符合A、B两所平行学校志愿录取条件时,将按考生所填报的A学校志愿进行录取。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栏,考生还可填报一个服从批次调剂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时,如考生未能被A、B两所志愿学校录取,且填报了服从批次调剂学校志愿,可以参加本批次调剂学校的录取。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2016年1月11日、12日,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到其学籍所在学校;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和被外省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天津籍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就近到有关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相关报名资格证明及复印件,并按规定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志愿信息后签字确认,进行现场摄像,交纳文化报名考试费。
符合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条件的考生(简称“退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和服义务兵退役证到相关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履行高职升本科报名手续,填报志愿。根据我市有关规定,“退役考生”只参加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可不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招生学校录取时以文化成绩为依据,单独实施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