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12:00:48作者:佚名
(四)招生专业
扩招院校按照“社会急需、适合成人、易于就业”的原则,遴选设置有良好就业前景的招生专业,鼓励校企协同育人,服务区域内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和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信息经济五大产业,优先考虑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烹饪、电子商务、物流、现代农业、机械制造、焊接、汽车维修等在当地就业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
(五)考试形式
针对不同群体特点,考试主要以扩招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为主。考试内容由扩招院校自主研究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扩招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扩招院校可以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9月份、10月份,省教育厅将组织两次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根据考试招生时间安排确定新生入学时间,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可在2019年秋季入学,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
(六)培养模式
各扩招院校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结合扩招人员实际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模式,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可以实行全日制教学形式,也可以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扩招院校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农闲时节、晚上等时间进行集中教学,可以采取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送教上门”“送教下乡”“送教入企”相结合、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教学形式。鼓励支持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教学、实训,实施学徒制人才培养、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等,确保课程不少、学时不减、标准不降、质量不低。考核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
(七)学分认定
对于扩招人员,应积极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改革。搭建学分银行,实现学分认定、积累与转换,分阶段完成学业河南省高职学校,满足社会人员个性化学习需求创新考核评价,学员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其他渠道(如网络课程、远程教育课程等)学习课程并取得成果,由院校根据学分互认协议或认定办法开展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可记入学生的学业学分。扩招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学生学分认定、积累、转换办法,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八)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