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5 20:07:51作者:佚名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非学历证书身份信息与现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户籍信息”栏(户口页或其他能够证明身份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上传身份信息变更证明。身份信息变更)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准确、完整,否则将影响免修课程申请的确认结果。
(二)考生提交免修课程申请后,如资料不全或信息输入错误,考点自学考试办公室网上确认后将修改申请退回。 同时会发送短信提醒考生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可以进入“考官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绩认证管理模块,查看课程免试申请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链接,未修改的课程将不会通过。
(三)免修课程申请结果以“考试服务平台”公告为准。
(四)请考生选择网络环境良好的上网地点办理自考免考业务,并合理安排时间。 相关业务逾期的,不再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咨询电话是: 。
4、其他事项
(一)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高等教育自学免试课程试行规定》([89]考试教委发〔2016〕1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关于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的意见》(教改[2016]3号)和《自学考试免试实施办法》湖北省高等教育考试课程》、《湖北省教育考试机构关于免试自学考试课程及实行实质等同原则有关事项的意见》等文件经精神处理。 本说明与原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 详情如下:
1、自学考试考生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CET)考试(425分及以上),可按规定报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专业水平。
2、通过全国公共英语水平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专业水平免试英语自学考试(一) ; 已获得全国公共英语水平考试(PETS)自学考试笔试3级及以上(60分以上)的考生也可报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无需参加考试即可达到专业水平。
3、已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根据专业水平免修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 已获得二级及以上证书的人员,可报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实践)》课程,无需自学考试根据专业水平。
(二)我省免试课程学分不得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学分的50%。 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免修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的,考生应在申请毕业前补修本专业相应的理论课程,补足差额部分的学分。
(三)按照国家有关免修自学考试课程的规定,由省内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学校等确认单位审核批准相关课程。考生提交的材料及申请的免试课程。
(四)各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维护本单位网上确认时间,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