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3-22 17:10:50作者:佚名
中国人民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全文)
为完善和健全院校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5年通过自主招生形式在部份专业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中学结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领导及施行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留学之路,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相关大学(系)具体施行。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2015年,我校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数学、化学与心理学)2个专业大类,招收自主招生的考生。
报考基本条件:考生应具有相应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对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浓烈兴趣,已有较扎实的知识积累或学术训练,有深入或创新的看法,在相关学科大赛、征文或创新活动中有出众表现。
各专业招生计划及附加报考条件详见下表:
2.2015年,我校将全面施行“宽口径招生”改革。考生出席我校自主招生选拔时,报考、初选、复试、确定资格生均直接与具体专业挂钩;补报中考志愿和投档时,按宽口径招生方案(即上表中的专业大类)执行;入校后分流专业时,直接分配到相应专业。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报考时通过试点院校自主招生报考系统(网址:),网上报考,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所有报考环节并寄送报考材料。不接受现场报考。
2.报考材料
(1)自主招生报考申请表:网上报考时,按报考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手动生成申请表便于复印。
(2)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征、爱好特长、相应专业学习研究经历、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由考生本人手书,字数不超过1500字。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综合素养评价表
(4)推荐表:学校、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实名提供的推荐材料;内容除陈述对被推荐人在相关专业领域学习、研究、社会实践状况的意见外,还需包括推荐人的简介。请勿必使用以下模板:《中国人民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推荐表》(下载链接)。
推荐材料须经推荐人所在单位签章,由推荐人本人寄送至中国人民学院大专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推荐材料的截至日期为2015年3月20日(以我校大专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时间为准),请在信封上标明“自主招生推荐表”字样。建议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切勿使用挂号信。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投档,推荐材料恕不交纳。
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分,我校可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中学相关课程任课班主任评价意见:所报专业相关的小学课程任课班主任对考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评价意见。各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中学课程详见《各专业考评方式及主要考评内容表》。
(6)其他证明材料:个人得奖证明打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材料、发表作品等。
注:以上(1)、(2)、(3)、(5)为必须提供的材料。(1)、(3)、(5)、(6)均须所在学校加盖学校私章。所有报考材料应该属实,凡发觉弄虚造假的考生,未入学的,我校将向所在学校通报并取消其报考、考试、预录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3.材料装订和寄送要求
请考生将以上除(4)以外的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自主招生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寄至中国人民学院大专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报考材料的截至日期为2015年3月20日(以我校大专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时间为准),请在信封上标明“自主招生报考材料”字样。建议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切勿使用挂号信。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投档,报考材料恕不交纳。
四、选拔程序
1.初选
我校将组织学科专家组,分专业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初选,选拔相对更优秀的考生入选复试。入选考生可通过试点院校自主招生报考系统进行查询并复印准考证。
2.复试
复试在我校校内举办,考评方式以笔试为主,兼有面试和其他专业相关考评环节,考查范围不限于学校教学大纲。详见下表:
3.心理测试问卷
我校将组织入选复试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问卷,问卷结果作为确定资格生时的参考。
4.确定资格
我校依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报考材料,参考心理测试问卷结果,确定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生名单。
五、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生源地市级招办要求出席中考并补报自主招生中学志愿。
2.资格生中考总分不高于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录取线下相应分值(详见下表)和所在省(区、市)一批投档控制线的,我校将给以投档,并根据考生自主招生测试时报名的专业确定投档专业。
注:以上降分幅度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列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自主招生资格生通知为准。模拟录取线是由生源地市级招办依照大专一批招生所有院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录取比列测算生成。
六、监督机制
1.我校推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中学监察处负责,监察处拟定自主招生监督条例并全程参与自主招生选拔。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父母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直接向监察处反映(电话:),也可向社会监督委员会反映(可通过网站查询我校社会监督员名单)。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做出答复。
2.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复试入选名单、资格生名单和投档名单。据悉,我校还将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分,接受社会监督。
3.学校应按要求公示其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七、自主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考时间:2015年3月1日—3月16日
2.报考材料提交截至时间:2015年3月20日(以我校大专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查询初选结果时间:2015年3月31日
4.复试时间:2015年6月13、14日
5.公示资格生名单:2015年6月22近日
6.考生补报志愿:按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7.投档: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