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8 17:12:40作者:佚名
(二)资格审查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年纪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9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至时间到报考截至之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考截至之近日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至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开具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或毕业生登记;报名所需其他各种护照资料须于报考截至之近日取得。对到期无法按要求取得相应护照的考生,视为手动舍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按党员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④职业资格证书;⑤专业建设成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等材料;⑥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⑦《长江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登记表》(系统手动生成),需本人签名。
上述材料按次序上传至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急聘系统。学校按照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出席考评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贯串急聘全过程,学校对应聘者推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一经发觉考生有违背师德师风行为,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应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一)笔试
专技十级以上岗位免面试,符合条件的全部步入笔试。专技十二级岗位须出席面试。
1.专职教师岗位面试开考比列不高于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列的急聘岗位,由急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的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报校党委备案,并通过中学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2.发布面试通知。笔试通知在中学官网、校园公众号发布,同时可采用电话、短信或则电子邮件等方法通知考生。
3.面试内容及方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包含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教育教学素养等内容。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在笔试公告发布前,入围笔试人员有弃权的,可按面试成绩依次入闱,面试公告发布后则不再入闱。设置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步入笔试环节。
5.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提早5天在中学官网发布。
(二)面试
1.确定笔试入选人员。专技十级及以上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步入笔试。专技十二级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急聘岗位数1:3的比列确定笔试人员,进入笔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入闱。面试入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列的,按实际面试合格人员确定。
2.发布笔试通知:提前5天在中学官网、校园公众号发布,同时可采用电话、短信或则电子邮件等方法通知考生。
3.笔试内容:面试分为面谈、教学说课和综合素养考察(专业技能测试)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设置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入面比列未达到要求的岗位,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步入下一环节。
4.笔试方式:
本次笔试采取教学说课、综合素养考察的形式进行。
教学说课采取模拟教学方法进行(无中学生),时间15分钟。主要测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抒发能力和谈吐仪表等,占笔试成绩70%;
综合素养考察采取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评委提问、考生对答的形式进行。考官通过对考生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心态及专业素质等方面的考察、对教育事业的认知心态及本人的综合素养,综合衡量打分,占笔试成绩的30%。
(三)总成绩估算
专技十级及以上岗位免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估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专技十二级岗位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份估算,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有优先条件要求的岗位,以满足相关条件的优先;无优先条件要求的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面试成绩、优先条件均相等,可由笔试考评组降低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行在前。
六、体检、心理测评和考察
(一)体检
1. 按急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列,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步入复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施行,在指定的湖北省三甲诊所进行检测,费用由考生自理。心理测试由长江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测试免费。
3.体检结果以复检机构开具的即将复检推论为准,学校或受检人对复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中学同意,可以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体检推论为准。申请复查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查费用。
4.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复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复检项目的,视同手动舍弃复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人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复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复检项目,待复检推论合格后,再行代办相关聘用手续。
(二)考察
1.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养、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检查。考察中,若发觉有影响聘用并核实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舍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3.因考生自愿舍弃或复检、考察不合格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经中学研究决定,可从报名人员中按总成绩排行依次入闱。
七、公示
1.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长江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经中学研究决定,可从报名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入闱;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无法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推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届满无异议的,按程序代办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
(一)与中学签署聘用协议。专业技术岗位的首次任期为3年,实行岗位管理贝语网校,约定试用期且记入任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予以即将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根据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新政及本校规定的薪资待遇。
(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依据须要入闱。
(三)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职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九、违纪违法处理
对违犯急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急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新政咨询
信息发布平台:长江职业学院网站()和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网站()为本次急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通知、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平台,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长江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918号(光谷校区)、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电商大道1号(武汉新城学校)
附件:长江职业学院2024年急聘专职教师岗位表.docx
长江职业学院
202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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