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2 15:08:58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规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考试招生暨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入学的通知》(教[2022]59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自主考试招生工作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河南省高等学校(试行)》规定,制定严格的考试招生程序,成立自主考试招生领导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和负责人,规范公示、命题、考试、评分、招生、公告等,坚决杜绝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地质矿产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河南地质矿产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4637 省级代码:6540
第四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济路51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特色:河南地质矿产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注册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管理。
学校位于郑东新区白沙职教园区,占地323亩,建筑面积9.81万平方米。 现有专任教师247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69人,硕士以上教师142人,双师型教师152人。 拥有示范专业1个、特色专业3个、名师工作室3个,教学、科研、实验实训设备总价值3533万元,校内实验实训场地45个,纸质图书23.26万册,完整的教学、科研、实验实训设备。图书馆文献管理和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组织架构:
河南地质矿产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委员会
导演: 赵留溪
副主任:龙业军、胡艳霞、冯敏、张琳
成员:潘宏宇、鲍兴虎、杨永利、马振伟、侯继辉、曹伟兵、王虎林、吴琼燕、杨国华、陆锡奎、楼慧轩、张彦雄、徐其成、张正华、李俊峰、李华为、王培禄、林浩、黄文伟。
岗位职责:切实加强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要求,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重大事项,负责组织实施三、自主招生工作的落实和落实。 监督检查,落实阳光招生,确保公平正义。 一切与考试招生有关的重大问题,均由独立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委员会下设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组、自主招生招生工作组和自主招生纪检监察工作组,负责协调各职能组,处理自主招生日常事务。
1.单独的招生和考试工作组
领队:龙业军
成员:侯继辉、王虎林、黄文伟、杨国华、潘宏宇、卢锡奎、楼慧轩、张彦雄、徐其成、张正华
工作职责:教务处负责个人招生考试工作。 负责学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协调和命题、制卷、考试、评分等工作。 并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应急预案,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服务工作组织严密、安全可靠、优质高效。 精心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科学设计测试方案和测试方法。
2.个人招生工作组
组长:张琳
成员:曹卫兵、马金瑞、李超、罗丹书
岗位职责:按照《河南地质矿产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规定》进行预招生,并报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预录取新生将在网上公布。 确定录取学生名单,进行网上系统申请,下载录取数据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总结招生工作,报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 设计、打印并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单独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工作组
组长:胡艳霞
成员:李俊峰、李华伟、杨国华、王培禄、林浩、曹卫兵
岗位职责:负责考试命题、备卷、考试、阅卷、招生、公告等各环节的纪检监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志愿者申请
第九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2、通过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相应招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生。
第十条 志愿者申请表
考生可于2022年3月24日9:00至2022年3月26日18: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写网上志愿申请。 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写一份高校申请表,修改申请表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以最后一次网上保存的申请为准。 申请截止日期后,将无法进行补充申请和变更。 请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写申请表。
第五章 考试
第十一条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自主招生考试期间,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最新版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制定自主招生。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和我省疫情防控文件要求。 审核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防疫条件齐全、职责和程序明确、工作机制完善,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有效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对于来学校参加考试的考生来说,整个考试管理流程是封闭的。 他们一到就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减少人员聚集和停留。
1、考生来校参加考试需提交材料:
(一)健康码和出行码;
(2)考试前14天的健康监测和活动轨迹报告;
(三)考生疫情安全承诺书;
(四)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以当地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二、考生考试具体防控措施
(一)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考场自觉佩戴口罩,消毒双手,坐在规定座位上,做好工作区域和个人防控。 考试期间如有身体不适,要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处理。
(二)考场内每位考生座位间距应在1米以上、同向、单桌,进出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三)隔离考场内的试卷回收后进行消毒。
(四)体温异常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考生,经学校疫情防控小组处理同意后,可在候补考场参加考试。 候补考场的防控措施应当与主考场一致。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应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有序离开考场。 同时,对考试封闭区域进行集中消毒和通风。
第十二条 考试计划
考试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考试评价采用“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方式。 根据我校培养目标的知识和能力要求,“文化素质”评价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知识; “职业技能”评价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地点位于河南地质矿产职业学院。
(一)“文化素质”考试:
1、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将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折算成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成绩。 总分为150分。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0.6+数学×0.6+英语×0.3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A、B、C、D、E级对应的换算分数分别为100分、85分、75分、60分、50分。
2、中职考生和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另行设置、组织。 考试科目为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30分。 总分为150分。
(二)“专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考试)是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旨在考察考生对专业的理解程度,判定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本专业的质量。 分数是150分。
(三)退役军人考试
退役军人考生免试文化素质考试。 须于3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表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安全提交至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考生须对其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的注册、考试、录取资格。
审查合格的退伍军人,仅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考试,审查不合格的,按照社会考生条件参加考试。
(4)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2年4月9日。
考试地点:河南地质矿产职业学院(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吉路51号)
各科目考试安排如下:
时间
申请专业
考试内容
候选范围
2022 年 4 月 9 日
上午 9:00-10:20
所有专业
文化素质测试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和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退役军人除外)
2022 年 4 月 9 日
上午 10:40-12: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汽车制造与检测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大数据技术
工业机器人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水文与工程地质
建筑工程技术
电子商务
大数据与会计
酒店管理和数字化运营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项目成本
婴幼儿护理服务与管理
职业技能(职业适宜性)测试(笔试)
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社会考生
2022 年 4 月 9 日
下午 14:00-16:00
地质矿产调查
宝石鉴定与加工
工程测量技术
无人机应用技术
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社会考生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基础测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第六章 入场
第十三条 录取办法
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政策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身体状况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录取原则:
对“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不低于100分的考生,按照“专业清晰”的原则录取。 当专业录取分数线最低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考试录取。 成绩及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同分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排名)。 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学校独立考试招生领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录取结果在河南地质矿产职业院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将公布的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发出录取通知书。
(四)自主招生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和其他各类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参加高考和其他各类普通高考。 。
第十四条 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豁免的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发[2013]3号)文件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录取:免试进入高校,考生可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获得的专业资格相关,招生机构将免试相同或相近专业。
1.在教育部主办、协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三等奖以上,或者在教育部主办、协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省教育行政部门诞生。
2、在职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并获得县级先进工人模范个人以上称号。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登记表》,提交免试录取申请。 学生所在学校负责确认候选人的获奖情况。
2.符合免试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表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原籍学校以安全方式寄至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学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及公示,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3.将公布的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发出录取通知书。 未经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有资格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七章 违法行为及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一)考生应当按照“诚信”的原则参加本次独立招生考试。 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对违规违纪考生骗取提前自主招生资格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二)招生过程中存在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工作人员,经核实,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责任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和高等学校”(教监字[2005]4号文件附)。 当事人及有关领导责任。 对直接涉及弄虚作假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新生招生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被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招收专科学生。 转校、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统一高考学生相同。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河南地质矿产职业学院大专文凭。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定“奖、贷、奖学金”,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助学金等为辅。大学奖学金和大学助学金。 助学方式多措并举,确保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申请12000元; 国家奖学金根据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个级别; 此外,学院还设有三个层次: 勤工助学岗位。 在校期间表现突出的贫困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大学奖学金1500元/生/年、1200元/生/年、900元/生/年,四个级别600元/生/年; 学院奖学金3300元/生/年(奖励视情况而定)。
第九章 学费、住宿费
第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学费为:理工科每生每年4200元,文科每生每年3700元,艺术类每年每生6000元。 建议住宿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800元。 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府政策为准。
第十章附则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