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14:41:13作者:佚名
沈阳市2021年普通高中、师范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按照普通高中、师范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划定我市2021年普通高中、师范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20分(含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成绩),综合高中试点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95分(含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成绩)。
录取顺序:按照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顺序依次录取。第一批次按照体育、艺术特优生,统招公费生提前录取,统招公费生(指标到校生、民办学校自费生)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二批次按照师范学校,国家及省改革发展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沈阳中学录取分数线,技师学院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三批次按照体育、艺术特优生,统招公费生(民办学校自费生)的顺序依次录取;第四批次按照一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顺序依次录取。
录取(备案)办法。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和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男生。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空军、海军招飞机构的考查结果,由空军、海军招飞机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航空实验班提前录取沈阳中学录取分数线,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到其他学校。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优生:根据考生志愿顺序、考试成绩及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自主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再择优录取第三志愿考生。招生学校可自主确定控制分数线,也可执行全市统一的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艺术特优生招生原则上不低于综合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市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市级以上美育特色学校因组队需要,经学校提出申请,市招考办审核,符合要求的考生,可适度降低文化课分数要求,但不得低于综合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5%)。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的计划,予以取消。具体招生章程由招生学校制定。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要经区、县(市)教育局核准,报市招考办备案后,在招生学校官网发布,在市教育局官网、沈阳招生考试网公布。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由市招考办另行制定。
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指标到校生、民办学校自费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以初中毕业生学校为单位(合并重组的初中毕业生学校,以原初中学校为单位)下达,考生只能参加下达到报名所在初中毕业生学校(报名单位)指标到校生计划的录取。指标到校生不单独设立录取控制分数线,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予以取消。借读生(政策上允许的除外)、往届生不参加指标到校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