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2 10:30:43作者:佚名
8,四川美术学院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政策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音乐学院录取分数线,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政策,实行规范招生、择优录取。现将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
内容持续更新中,录取结果以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录取原则
(一)理论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二)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
(三)普通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教育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9,西安美术学院
我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和我院招生章程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各项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现将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注:1.文化高考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后计(海南省用原始分)。
2.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综合分并列情况,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3.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培养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工作,综合分排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调剂分配。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放弃专业选择,将由我校统一进行专业调剂。具体专业分流公告请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录取考生及时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