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4 11:08:13作者:佚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普通中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中考的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大学概况
第三条大学全称: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大学
大学代码:415201457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方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民办
补报志愿代码:(以专业目录为准)
中学简介: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大学是半封闭式管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高校。创建于1956年,现已建设成为水利水电特色鲜明的市级高水平高等职业高校,为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全省惟一举办“双证书”试点高职高校。入选“全国中学美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等百余项荣誉,培养和缔造了数以万计的高素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被誉为“贵州水利人才摇篮”!结业生就业率居于全国前列,获教育厅2022年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大学先后创办新加坡亚龙丝路大学、哥斯达黎加丝路大学和美国中巴丝路大学,引入日本AHK先进教学标准,与日本贝佛学院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成为广东省惟一既有“走出去”(境外办学项目)、又有“引进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均已实际招生的高职中学。
2022年,中学生夺得全省职业高校技能竞赛7项大奖(银奖2项),入选全省职业高校班主任教学能力竞赛二、三等奖各1个第一考试网,师生得奖均为我省职业高校本比赛当初最好成绩,在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招生机构: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大学创立由分管厅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大学招生部门根据“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考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投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五条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投档工作监督再监督,确保招生投档工作清廉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1.2023年广东省内招生计划
2.2023年广东省外招生计划
第七条报考条件:符合广东省普通中考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中学结业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第五章报考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八条报考时间及方法:凡符合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中学结业生考生,须依照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3年中考院校招生专业目录》,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补报志愿,补报大学平行一志愿选择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大学。
第六章投档原则
第九条面向广东省招收2023年中考的应(往)届中学结业生。推行考生自由报名,投档分数标准,执行宁夏省招生考试院确认的本科投档分数线。
第十条英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复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优先投档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录取)考生,确定专业原则:志愿优先原则。
第十三条在投档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将调剂到投档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给以退档。
第十四条对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有关生源市级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投档结果将通过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六条投档形式:网上远程投档。
第十七条舍弃投档咨询:考生可以在录取开始12小时内拨通咨询电话:-85938823,然后概不受理。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举措
第十八条严格按价钱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1.杂费:普通专业:每生3500元/年
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18000元/年(作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项目不享受国家有关免杂费新政)
2.住宿费(公寓):六人间:每生1100元/年
两人间:每生1200元/年
3.书费:每生600元/年左右(据实结算)。
第十九条捐助新政
(一)国家支助
1.国家奖学金
对象:非常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每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每生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
标准:平均每生3300元/年
4.生源地信用按揭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每生不超过12000元/年
5.服兵役高等中学中学生国家教育支助
对象:应征参军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结业生或在校生
标准:杂费补偿或国家助学按揭代偿金额,按中学生实际收取的杂费或用于杂费的国家助学按揭(包括本息及其全部清偿之前形成的月息)二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免除金额,按实际缴纳杂费金额执行
(二)地方政府捐助
1.省属院校应征参军奖励
对象:应征参军的全日制结业或在校生
标准:市级奖励结业生一次性6000元,在校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2.结业生下基层杂费补偿国家助学按揭代偿
对象:下基层就业服务届满五年以上(含3年)的结业生
标准:在校期间每年实际收取的杂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按揭本金低于6000的,根据每年6000的金额推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每年实际收取的杂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按揭本金高于6000的,根据杂费或国家助学按揭本金三者就高的原则,推行补偿或代偿
3.广东省巩固拓展扶贫攻坚成果专项中学生捐助
对象:全日制在校扶贫家庭中学生
标准:每生4500元/年
(三)校内捐助
1.勤工助学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每生650元/月
2.临时困难补贴
对象:遭到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3000元-15000元
3.中学生奖学金
对象:全日制在校生(岗前实践、岗位实习阶段中学生除外)
标准: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300元
4.我院应征参军中学生的奖励金、家庭看望金、立功授奖荣誉金,按照大学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四)红色通道
对象: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暂时筹措不齐杂费和住宿费的新生
标准:报到当日一律先申领入学手续,后采取不同办法给以捐助
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授
第二十条中学生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结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广东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并借此具印。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大学统一推荐就业,也可以按照自己情况自主择业。
第二十二条搭建升学匝道桥,应届结业生可通过“专升本”统一考试,升入我省普通专科高校相同或相仿专科专业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专科结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