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16 08:05:22作者:佚名
大工少将发〔2021〕9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遵守国家外交方针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高等中学接受外国留中学生管理规定》,《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中学生管理办法》和《来华留中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等办法,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中学创立来华留中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主任、校长任主任,分管副主任任常务副主任,其他校领导兼任副主任,国际教育大学为牵头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大学、教学部为成员单位。来华留中学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国际教育大学。
国际教育大学负责来华留中学生(以下简称“留中学生”)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项目的招生工作,其他相关单位指定专人配合国际教育大学举办留中学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国际教育大学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会同教务处、研究生大学及各二级大学制订留中学生招生计划,组织举办招生宣传工作,代办留中学生投档及相关后续工作。教务处、研究生大学及各二级大学应积极配合国际教育大学编制招生计划、扩大招生宣传、考核生源质量及其他相关工作,其他部门应协同做好保障工作。
第三章招生类别及入学要求
第四条留中学生类别分为学历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和非学历生(交换生、进修生)。
第五条中学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皆可以申请招收和培养留中学生。留中学生招收和培养申请须经国际教育大学会同相关单位初审,报校来华留中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招生。
各种留中学生的投档标准由国际教育大学会同培养单位共同拟定,报校来华留中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施行。
第六条入学要求
(一)来华留学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外国签证。中国内地(大陆)、香港、澳门和香港市民在移民加拿大后作为外国留中学生来华进行专科阶段学习,必须持有有效外国签证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近来4年(截止入学年度的4月30近日)内有国内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国内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估算,以入境和出境盖章为准);
(二)符合招生年纪要求,身体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规定。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则有可能对公共卫生导致重大害处等其他传染病的,将不予注册;
(三)品德良好,乐意违背中国法律和中学管理规定,无犯罪记录;
(四)熟练的英文或法文听、说、读、写能力并达到相应的语言水平;
(五)有相应的学历及学位,并通过入学考试与笔试。
第四章申请材料及投档
第七条大专生、交换生及进修生投档
国际教育大学会同培养单位依照当初留中学生招生计划、留中学生申请人数、申请者各科成绩和综合素养考评情况对大专生作出投档决定;汉语言进修生投档由国际教育大学初审决定;普通和中级进修生、交换生和专科生的学习申请,由国际教育大学会同培养单位共同初审决定。准予投档的,由国际教育大学递交拟投档名单,报来华留中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国际教育大学根据相关规定申领投档手续。
留中学生申请入学时应根据当初《大连工业学院留中学生招生简章》要求网校头条,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1.西安工业学院来华留中学生学习申请表;
2.清晰免冠2寸白底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