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8 11:07:15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法规,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加强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考生和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有关文件、教育部和我省法律、法规,制定结合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第二条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学院负责、招生监督”,实行招生、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阳光工程”。基础上录取候选人。
第三条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性质:公立
(三)学校类型:普通技工学院
(四)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5)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4716,河南招生代码:6358
(6)学校地点:汝州科教园区杏坛街北段
(七)基本概况: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20年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注册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 学院位于汝州科教园区,总占地面积500余亩,建筑面积20万多平方米,可同时容纳5000余名学生学习、生活时间。 学院新建教学楼、训练楼、文体中心、学生公寓、学生餐厅等设施一流的建筑26栋; 图书馆藏书25万册,中外报刊300多种。 拥有千兆光纤校园网; 亿元的“两基地两中心”:综合实训基地、软件基地、创业中心、学术交流中心; 建有陶瓷实训室、汽修实训室、人工智能实训室、计算机实训室、高铁实训室、美容健美实训室等多个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和琴房。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南省招生办的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和指导学校招生工作。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 招生工作相关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度,维护合法权益。以及学院和考生的利益。 监督电话:-7270397。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八条 高职院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资格
1、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2、通过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生。
第九条招生计划
学院现有高职单招专业13个,招生计划560人。 具体招生专业及副专业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条 收费标准
学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按学年收费。 2023年高职单招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文科专业3700元/生/学年,理工科专业42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暂定为600元/生/年。 政策如有调整网校头条,按照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四章 志愿者的申请与审查
第十一条 志愿者申请表
考生可于2023年3月22日9:00至2023年3月24日18: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写网上志愿申请。 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写一份高校申请表,修改申请表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以最后一次网上保存的申请为准。
第十二条 审查和豁免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考试将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形式组织。
1、文化素质测试
(一)普通高中生文化素质成绩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相加折算成绩:A级折算为90分,B级折算为75分,C级折算为75分。 等级折算为60分,D级折算为50分。 转换后计算总和作为文化质量分。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及其他无高中学历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满分300分。
(三)申请免试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军人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填写《资格申报》。考院[2022]29号)”。
2、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所有候选人都参加。 “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满分300分。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个人录取资格。
四、疫情防控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考试安排
1、文化素质测试:2023年4月8日(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及其他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和退役军人不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具体时间以门票为准。
2、职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所有考生将于2023年4月8日参加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四条 准考证打印
(1)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登录学院官网打印准考证。
(2)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汝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和程序
学院高职招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结合专业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考试等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 拟录取名单将在汝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布的名单将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一)豁免的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发[2013]3号)文件精神,考生免试升入专科层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教育部主办、协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三等奖以上,或者在教育部主办、协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省教育行政部门诞生。
2、在职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及以上称号。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该类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技能人才免试考生申请表》 2023年的大学”(附件1)。 学校负责确认候选人的获奖情况。
2、考生所在学校(生源学校)将上述材料于3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送交或邮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由职业技术学院审核备案。省教育厅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3、报名通过后,学院官方网站将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告无异议的,学院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发出录取通知书。 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六条 退学原则:对不符合调整要求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合入学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学。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核。 对不符合入学条件或者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资助制度:学院对在校生实行奖励和资助措施。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学生可享受最高12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 学院为新生招生开通“绿色通道”,学生可先行入学、延期缴纳费用。
第十九条 学院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学校类型、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填写和颁发学历证书及其他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二十条 学院未委托中介机构招生。 对冒用学院名义进行非法单招促销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学院招生就业部门。
第二十三条 咨询热线:-6019666 6019777
学校网站:
学校地址:河南省汝州市科教园区杏坛街北段
附件1
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拔尖技能人才免试考生申请表
考生报名号
身份证号
姓名
现名
性别
国籍
相互
片
曾用名
出生
日期
年月日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
学校
主要的
学生号码
高技能人才
类型
何时获得哪个单位
什么奖励
获奖证书
编号和文件编号
申请免试院校
申请专业
申请人在
在学校学习或
工作现实
表现
学校或
雇主
观点
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申请院校
招聘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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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三份:省教育厅、学校、考生档案各留存一份。